恒等式

恒等式(identities),数学概念,恒等式是无论其变量如何取值,等式永远成立的算式。恒等式成立的范围是左右函数定义域的公共部分,两个独立的函数却各自有定义域。与x,在非负实数集内是恒等的,而在实数集内是不恒等的。恒等式有多个变量的,也有一个变量的,若恒等式两边就一个变量,恒等式就是两个 解析式之间的一种关系。它来源于e^ix=cosx+isinx(复数的三角表示),令x=π就得。

举例说明

定义

恒等式符号“≡”。两个解析式之间的一种关系。给定两个解析式,如果对于它们的定义域(见函数)的公共部分(或公共部分的子集)的任一数或数组,都有相等的值,就称这两个解析式是恒等的。例如与 ,对于任一组实数,都有,所以与是恒等的。

两个解析式恒等与否不能脱离指定的数集来谈,因为同样的两个解析式,在一个数集内是恒等的,在另一个数集内可能是不恒等的。例如与,在非负实数集内是恒等的,而在实数集内是不恒等的。

两者之间关系

与函数相等

“函数相等”与“恒等式”之间有什么关系,由“恒等式”能得出“函数相等”吗?

数学上,恒等式是无论其变量在给定的取值范围内取何值,等式永远成立的算式。

与相等,显然是定义域上的恒等式;若是恒等式,那么与相等吗?看下面的例子。

1.若是恒等式,则与相等;

2.若是恒等式,则与相等。

显然命题1和命题2都不是真命题。恒等式成立的范围是左右函数定义域的公共部分,两个独立的函数却各自有定义域。

在判定的奇偶性时,常有学生用的奇偶性替代,理由是

是恒等式,但是与不相等,方法错误。因为, 当且仅当 时,.所以当用代替的时候,定义域是被放大。导致错误。

由此可得如下命题:

1.若与有相同的定义域,对于定义域内的任一个x均有则与是相等函数,同时两解析式必相同。

2.若与是相等函数,则两个函数的解析式相同,于是其中的参数都能对应相等。

著名恒等式

,e是自然对数的底,π是圆周率,i是虚数单位。它来源于(复数的三角表示),令就得。

牛顿恒等式

设的n个根对于,记.则有

当 (N1)

当 (N2)

乘法公式类

分配律

完全平方

平方差

和立方

差立方

立方和

立方差

函数类恒等式

对数恒等式

指数恒等式

三角恒等式

双曲线函数恒等式

超几何函数恒等式

组合恒等式

以人命名的

贝祖恒等式

欧拉恒等式

范德蒙恒等式

格林恒等式

婆罗摩笈多斐波那契恒等式

李善兰恒等式

欧拉四平方和恒等式

卡尔·雅可比恒等式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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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山春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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